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7月15日3时30分许,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园林所旁一隧道工地发生透水事故,导致14人被困遇难。
近日,省政府批复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认定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近日,省政府批复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认定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隧道下穿吉大水库时遭遇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因工程措施不当导致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坍塌透水,涌入左线隧道致作业人员溺亡。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了有关企业和珠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公安机关依法对12名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包括:中铁二局三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梁*,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经理刘*,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副经理杨*成,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钟*,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安全总监陈*龙,珠海兴地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卢*勇,珠海兴地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胡*彬,珠海兴地公司项目总监代表聂*伟,福建卓智公司法定代表人卢*美,福建卓智公司现场负责人王*榕,珠海吉祥爆破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常*召,珠海华昕公司项目总监王*文。

相关部门依法对中铁二局、中铁二局三公司、珠海城建市政公司、珠海工程勘察院、珠海兴地公司、福建卓智公司、珠海吉祥爆破公司、珠海正青咨询公司、珠海华源爆破公司和16名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部分企业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对中铁二局等涉事企业人员和公职人员,按照党组织关系和管理权限交由有关单位按规定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对事故属地党委政府、有关监管单位公职人员和国企人员共27人予以追责问责,具体如下:

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强调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珠海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惨痛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做好涉水地下工程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此前报道:

广东珠海一隧道施工段发生透水事故,14名施工人员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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